“十三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二)
“十二五”期间,广大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开展信息化工作成效显著,信息化建设为全面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落实节能减排、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等基本国策,促进企业创新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大型骨干勘察与设计企业基本建立了协同设计、三维设计系统和三维地层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企业综合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和文档管理系统,实现管理信息化;信息基础设施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多数中小型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化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模式建设初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化标准体系不完善,各专业软件集成化应用水平不高,信息安全与知识产权保护薄弱,各专业领域和地区之间发展不够平衡。 为在“十三五”期间搞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化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三、发展目标 在“十三五”期间,大数据、云计算与“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勘察设计行业得到系统集成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和数字化工厂(DF)技术在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充分发挥作用,信息化促进勘察设计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综合类勘察设计企业普遍建立企业级信息资源库、知识管理系统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大型企业和工程公司进一步建立智能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覆盖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等多项业务的集成化协同应用。全行业信息化水平普遍提高,企业之间差距逐步缩小。 四、主要任务 1、推进企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集成应用水平。勘察设计企业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化服务平台,改进信息资源的获取和表达方式,实现纪录型信息资源、实物型信息资源和智力型信息资源的集成化管理,增强信息整合和协同工作能力,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综合效益。中小型勘察设计企业可以采取联盟合作方式,共同开发和使用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2、积极采用前沿信息技术,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有条件的企业应积极探索“互联网+”环境下管理和运营的新模式,推进BIM、虚拟现实、仿真模拟、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移动通讯和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实际运用云计算技术,搭建云服务平台,增强企业信息系统功能,提高信息资源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开发建立基于BIM的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和存档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白图替代蓝图;提升企业为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信息化服务的能力,促进企业经营和管理创新发展。 3、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主营业务技术升级。勘察企业应当研究运用三维、可视、仿真模拟和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支持异构数据和多种采集方式的工程勘察信息数据库,实现工程勘察信息的有效传递和共享。对勘察项目采用数值模拟、空间分析和可视化表达方式,进行动态监管。 设计企业应当推广应用基于BIM和DF的协同设计,实现各专业间的信息集成、数据共享和协同工作,对设计项目进行模拟分析、方案优化、数字化交付和可视化表达。建立知识管理信息系统,形成知识储备、共享和保护机制,使知识价值得到充分发挥。中小型设计企业可以云计算和“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为依托,提升信息化水平,降低信息化建设成本,取得实际效果。 工程公司应当利用新的信息技术建立并完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综合信息数据库为支撑,构建在互联网环境下多参与方的协同工作模式,按照国际通行方式进行商务运作、资金流通、风险控制和项目管理,实现从项目策划、设计、施工、采购到交付使用全过程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使各类数据信息得到集成应用,实现工程项目综合效益最大化。 4、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保护知识产权。在互联网环境下,企业应当增强信息安全意识,应用新的信息安全技术建立安全保障机制,防止病毒入侵和数据信息泄漏,确保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有效保护企业知识产权。 5、推进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满足行业信息化建设需求。根据勘察设计行业市场需求和信息化建设实际需要,发挥行业团体标准的作用,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建设。结合BIM等新技术应用,重点开展基于BIM的通用、编码、存储和交付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为行业信息化建设打好基础。 6、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助推行业诚信管理信息化。研究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勘察设计企业、从业人员以及相关信息技术企业基本信息及诚信基础信息的采集、管理和共享模式与方法,建立健全行业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企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和项目信息的集成化服务。